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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现在所在位置:首页 > 过刊浏览 > 2014年 > 06 > 信息摘要

中国宗教慈善法制建设研究

【出 处】: 宗教慈善 法制体系建设 慈善事业法 境外捐赠审查 双重登记

【作 者】: 冯玉军 [1] ; 薛敏惠 [2]

【摘 要】完善宗教慈善法制建设,是当代中国宗教慈善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。2012年《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》的颁布,为新时期宗教慈善事业的发展吹响了号角,也为这一领域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。目前,我国宗教慈善相关法制在结构上存在着位阶低、效力弱,相关规定存在冲突等弊端,宗教慈善的法律定位亦不甚明朗,立法技术上的不成熟削弱了法规落实力度,宗教慈善法规整体实践效果不佳。这些问题限制了宗教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壮大。为此,应在新的《慈善事业法》中对宗教慈善这一特殊领域予以特别规定,明确监管责任,落实优惠政策,提高运行效益,通过法制建设的完善开启宗教慈善事业的新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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